本来以为老公是做生意欠人钱,现在在杭州成了诈骗案

2026/11/02 10:13:37 查看27次 来源:叶斌律师

丈夫做生意收过款,后来项目没有做成,钱也没能按约定还上。家属原以为只是欠款纠纷,却收到涉嫌诈骗的消息:生意没做成,为什么会变成刑事案件?现在找律师,应该先从哪里看起?

遇到这种情况,先弄清办案机关指向的是哪笔钱、哪次交易,以及通知书上写的具体罪名。律师分析时,通常会把收款前的约定、项目是否真实、钱的实际去向和后续还款经过放在一起看。家属找办理过经济纠纷与诈骗交叉案件的刑事律师时,也可以问清律师准备如何梳理这些材料。

一、生意欠款和诈骗指控,重点区别在哪里?

做生意可能遇到货没交成、工程没有落地、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欠款没有及时偿还,是需要核实的重要事实;办案中还需要进一步查明,当事人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取得他人财物等情形。

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罪名有各自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对方认为项目、用途或履约能力存在虚假陈述,争议往往会集中在:当时到底说了什么,收款后实际做了什么,以及款项为什么没有按约定返还。〔《刑法》第224条、第266条〕

家属可以先抓住一条时间线:双方什么时候开始谈生意、什么时候付款、项目进展到哪一步、何时发生争议、后来是否有退款或协商。把这些节点和对应材料放在一起,比只说“他是做生意欠钱”更有助于律师了解案情。

二、律师看这类案件,通常会核实哪些问题?

1、项目或交易是不是真实存在。双方有没有签过合同、实际联系过客户或供应商?是否有订单、施工记录、物流信息、项目洽谈记录?如果合同或介绍材料存在不准确的地方,也要弄清具体是什么、由谁提供、对方是否据此付款。

2、收款时双方是怎么约定的。钱是借款、货款、投资款,还是项目保证金?收款人是谁,约定用途和返还条件是什么?书面合同、转账备注和聊天记录可以互相对照;口头约定也可以先按时间和参与人员整理。

3、钱收到后去了哪里。律师可能需要分别核对公司账户、个人账户和第三方账户:哪些用于进货、支付项目成本、还款或其他用途,哪些流向尚不清楚。合同金额、账户流水、实际收到的款项和对方主张的损失,需要分别计算。

4、有没有实际履行和后续沟通。项目推进过哪些步骤?何时开始出现资金困难?有没有发货、施工、部分退款、对账或商量延期?保留完整的交易和沟通记录,有助于还原当时的具体情况。

5、当事人在公司里负责什么。如果涉及多人或公司经营,要分清谁洽谈、谁决定收款、谁实际使用资金,以及家人知道哪些情况。法人、股东或员工的身份,是了解分工的起点,还需要看具体行为和证据。

三、相关案例:追讨200万元工程款后被指控诈骗,律师如何辩护?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律师办理的刘某某案,涉及工程款争议与诈骗指控。案件的起点是刘某某一方追索工程款;随着争议发展,他本人却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案件经过:从工程合作到刑事拘留

2014年,刘某某等实际施工人挂靠苏州一家公司,与浙江一家公司签订土方班组劳务分包协议。后来,刘某某以挂靠公司的名义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200万元工程款。仲裁支持了相关主张,此后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

仲裁过程中,刘某某以挂靠公司员工的身份出庭作证,没有说明自己作为实际施工人挂靠的情况。案件争议还涉及:另一名实际施工人是否已经收取工程款,以及刘某某对此是否知情。

2019年12月30日,刘某某因涉嫌诈骗,被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刑事拘留。家属委托叶斌律师介入后,律师会见刘某某,梳理分包协议、仲裁过程和款项争议,并向检察机关提出不批准逮捕的意见。

律师辩护:重点分析了哪些问题?

1、工程和债权有没有基础。辩护律师提出,土方劳务分包协议是真实的,双方存在工程施工及工程款纠纷;刘某某申请仲裁,主张的是其认为尚未结清的工程款。律师据此围绕交易背景和款项性质,分析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2、另一名施工人收款的情况,刘某某是否知道。律师提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某某在主张剩余工程款时,明知另一名实际施工人已经收取相关款项。对这项争议,需要结合收款记录、双方沟通和其他证据核实。

3、隐瞒挂靠身份,与仲裁结果有什么关系。律师没有回避刘某某以员工身份作证、未说明挂靠情况的问题;同时提出,应结合仲裁裁决书分析这一行为是否使仲裁庭对关键事实产生错误认识。律师指出,仲裁庭对刘某某的证言认为缺少其他证据佐证,并非仅凭这份证言作出裁决。

4、侦查阶段能做什么。围绕上述事实,律师向检察机关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刘某某取保候审后,律师继续向办案机关提交其不构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

处理结果

2020年2月6日,检察机关决定不批准逮捕,刘某某办理取保候审。此后律师继续开展辩护;2020年11月17日,侦查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在这起案件中,律师将“工程款有没有欠、有没有人收过款、当事人知道什么、仲裁依据是什么”分别展开,再结合证据分析诈骗指控。

四、家属找律师时,怎样判断是否适合这类案件?

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重点问律师几个具体问题:如果通知书写的是诈骗或合同诈骗,接下来准备先核实哪笔交易?合同、流水和聊天记录怎样对应到时间线上?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会见了解,哪些需要等阅卷后再核对?

如果家人已经被拘留,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可以依法代为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律师可以依法会见当事人,了解有关情况并提供法律帮助;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刑事诉讼法》第34、39、40条〕

委托前,还可以确认实际承办律师、会见或材料整理是否包含在委托范围内、费用覆盖哪些阶段,以及律师准备怎样反馈工作进展。

五、常见问答

Q:有真实生意和合同,就一定不会构成诈骗吗?

A:真实交易和合同是需要核实的重要材料,也要结合合同内容、对外陈述、收款后的行为和资金去向综合分析。可以把已经履行和尚未履行的部分分开整理,方便律师逐项查看。

Q:丈夫确实欠了钱,家属是不是应该先替他还?

A:可以先核实债权债务关系、款项金额及实际去向,再与律师讨论是否协商还款、由谁付款以及凭证如何保留。已经偿还的部分,也应整理对应时间、金额和收款人。

Q:对方说被骗的金额很大,家属该怎么准备材料?

A:先把对方主张的金额与实际付款、退款、货物交付及双方对账记录逐笔对应。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不同交易项目应分别列明;不能仅凭账户流水总额判断实际损失。

Q:家属只知道做生意,很多合同和账目都不清楚,可以先找律师吗?

A:可以。先提供拘留通知书等已有文书,以及自己掌握的合同、转账凭证和沟通记录;不清楚的事项单独记下来。律师会见后,可以结合当事人的陈述,进一步梳理需要核实的交易和材料。

Q:只想先请律师会见一次,应该怎么约定?

A:可以向律所说明目前希望先了解人员情况和涉案交易,询问能否分阶段委托。签约时确认实际会见人员、工作内容、反馈方式和费用,以及后续是否另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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