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5 14:11:59 查看1222次 来源:侯会茹律师
车辆遭遇突发情况,减少自身经济损失,这是不少车主上保险的初衷。毕某也因此给爱车投保了一份车损险附加不计免赔。一日小郭开着此车与小黄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事发后经交警认定小郭全责,无人员伤亡但车辆受损严重,这时不计免赔的车损险就派上用场了。
但不料当毕某就相关损失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双方无法就车辆损失费达成一致,毕某提出10万的价格,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不予认可,只肯赔付4万块钱。在具体咨询过4s店的维修价格后,毕某十分郁闷并且不肯妥协于保险公司给出的价格。
于是他带着相关材料来到了盈科律所,在与侯律师详谈过后,毕某当即决定委托侯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摇号找机构评估,最终车辆损失费成功定为10万元,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和解,达成9万块的赔偿。
在此提示大家,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应当保留车辆损坏的证据,以避免在定损项目上发生争议;其次不要在提起诉讼前委托机构对车辆损害进行鉴定。车主自行鉴定的,如果保险公司提出异议的话,法院依法不会采纳,而且鉴定费用一般由车主自己承担,耗时耗力耗钱还没有意义。
对于维修价格的争议是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最突出的问题。经常出现的情况就是4S店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在这个时候对争议要先进行商榷,协商无果运用法律手段合理维权。
定损金额不够修车,律师帮您妥善处理,鉴定不要自行委托,法院指派才被认可。在您有任何纠纷难以解决之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给您最靠谱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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