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么变更子女抚养权? 需哪些证件材料?

2019/08/08 14:11:25 查看16109次 来源:梁晓菊律师

  婚后从未停止争吵的杨先生和李女士,终于在第五个年头把婚离了,当时女儿欢欢年仅五岁,抚养权归了杨先生,李女士也在两年后再婚。

  七年以后,12岁的欢欢还青春年少,杨先生却因生意失败欠下巨债,无奈背井离乡南下打工,一时女儿欢欢的抚养成了问题。

  考虑再三,杨先生找到了前妻,希望把女儿的抚养权变更给李女士。了解情况后,李女士同意将女儿的抚养权变更到自己名下,但不知道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律师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此有明确的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我国《婚姻法》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另一种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就是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

  二位本已分道扬镳的夫妻为了孩子相约公证处,来办理女儿的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

  那么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需哪些证件材料呢?需要协议双方当事人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明材料(协议离婚: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杨先生和李女士在充分协商后选择公证变更抚养权。在公证员的指引下,顺利办好了女儿欢欢的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欢欢在妈妈的关爱下过上了无忧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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