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这几个知识点你必须了解

2019/08/13 17:27:40 查看3067次 来源:梁泽颖律师

  劳动者的工伤索赔,需要首先确定劳动关系,无劳动合同的,又对劳动关系有争议的,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进行判决。认定劳动关系后,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病情稳定后,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凭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赔偿事项有争议的,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在起诉到法院。

  一、工伤认定阶段

  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对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重新进行工伤认定,或者要求法院在查清事实后直接作出受伤职工是工伤的判决。

  二、劳动能力鉴定阶段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提出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检鉴定。

  三、劳动仲裁

  工伤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就可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和金额了。进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保险待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赔偿事项有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内做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的,经过仲裁委员会批准,仲裁期限可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5日。仲裁裁决不服或者仲裁机构超过期限没有做出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四、法院起诉

  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或超过仲裁机构期限没有做出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应该在6个月之内做出裁决,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最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五、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后,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判决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同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