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公司强制清算?

2019/08/14 17:33:06 查看1290次 来源:刘堂律师

  公司解散后原则上应当自行组织清算,公司未自行清算的,基于对有关权利人利益保护以及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的考虑,公司法赋予了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的权利。债权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时,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那么,如何申请公司强制清算呢?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如何申请强制清算

  1.申请强制清算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2.申请强制清算应提交什么材料

  (1)清算申请书。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2)解散事由、债权或股权证据。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者股权的有关证据。

  (3)拖延清算、违法清算的证据。公司解散后已经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债权人或者股东以其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清算的,申请人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司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其利益的相应证据材料。

  二、如何撤回强制清算申请

  1.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前,申请人请求撤回其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自愿解散的,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清算组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申请人以公司修改章程,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为由,请求撤回强制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3.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被人民法院判决强制解散的,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清算组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强制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不予准许。但申请人有证据证明相关行政决定被撤销,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解散公司判决后当事人又达成公司存续和解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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