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轻伤三级,能不坐牢吗?

2019/09/16 16:40:12 查看3401次 来源:张涛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答】

  若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则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若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关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律师有话说】

  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在找律师时,最关心的问题是律师能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救出来”,那么律师能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救出来”吗?作为律师,只有以下几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释放”: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确实没有实施司法指控的犯罪,经过查实被无罪释放;二、因司法机关的证据不足而被取保候审;三、行为本身是否构成犯罪在法律上存在争议,最终不认定为犯罪;四、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而家属所希望的律师通过所谓的“关系”把人“救出来”是显然不切实际的,因为刑事案件立案后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是最为严肃的国家行为,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是不可能把一个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无罪释放,家属“救出来”的想法实际上只是一厢情愿,律师办不到也不能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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