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你准备好了吗?

2019/10/12 17:56:11 查看153748次 来源:周皓律师

  买房,对于普罗大众来说,可以算是头等大事了,尤其是近几年房价高企,一套房,可能就凝结了全家老小十几年的汗水与心血,所以,打算买房的你,准备好了吗?

  一套房,动辄几十上百万,在购买时一定要慎之又慎。首先要确认的问题就是:这套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在市场上,房屋的种类层出不穷,从最普通的商品房,到经济适用房、军产房、校产房、公租房等等,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前,第一要务就是要咨询清楚房屋是否能进行买卖。虽然有的小产权房是可以私下进行买卖的,但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身份证、房产证以及签署购房合同的对象是否统一,而且还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将房屋进行出让,在购房前进行尽可能多的了解,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之后发生纠纷。

  现在市面上还是商品房居多,在购买商品房时,最主要的就是核实开发商的资质与相关证件,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五证二书”。“五证”一般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七个小本本简直是购房安全的代名词!所以大家在买房时一定要擦亮你的卡姿兰大眼睛,仔细核对开发商的“五证二书”是否齐全。

  第三步呢,就是签订购房合同了。购房合同中的坑简直太多了,改天会出一篇文章来仔细排雷,今天就简单的说一下比较常见的陷阱。

  第一个陷阱就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在合同中有一些条款可能会涉及到违约金、利息之类的计算,这时候就要认真查看双方需要支付的金额或者比例是否相同,比如同样是违约金,如果合同中约定购房者需要支付总房款的日万分之三,可开发商只需要支付总房款的月万分之五,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发现这种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条款,一定要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第二个陷阱就是辐射面非常之广的“定金”问题。很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前都会要求购房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在购房者交定金之后,开发商方面却只给购房者一个非常简陋的收条。这时我们就要警惕起来了,一定要要求对方开具合规的收据或者发票,避免以后发生纠纷。当然了,我们之后也会发关于退定金的文章的。

  第三个陷阱主要是针对购买期房的人群,也就是非常关键的交房日期的问题。在合同中,很多开发商不会注明交房日期,而是会用竣工日期、检验日期等词语来混淆视听,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日期”,最好可以精确到月日,并且还要和对方约定好违约责任,这样就算以后遇到纠纷也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买房无小事,所以大家在购房的各个阶段都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在签署各种协议、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尽最大的努力来规避风险,避免以后发生纠纷,毕竟是牵动好几个钱包的大事,再慎重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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