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公证要注意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19/10/17 14:59:11 查看1269次 来源:曹成律师

  现在越来越多是人会比较看重遗嘱这个事,特别是遗产多的,不想日后家人因为遗嘱问题产生纠纷,闹不和,就会订立遗嘱,但是遗嘱订立是否要经过公证才有效呢,如果要经过公证,办理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办理遗嘱公证要注意什么?

  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还应注意的其他一些问题: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4、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遗嘱人即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

  5、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公证卷被列为密卷,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也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6、如果遗嘱申请人要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必须经过再公证,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其他遗嘱形式不能撤销公证遗嘱。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遗嘱公证一般是指在订立了遗嘱之后,被继承人又将遗嘱办理公证手续,一般针对的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录音遗嘱。因为口头遗嘱一旦危急情况解除,就会归于无效,往往还来不及在事后办理公证。至于公证遗嘱,本身生效就要求办理公证手续,也就不存在事后进行公证的情况。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办理遗嘱公证要注意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遗嘱是可以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也可以公证遗嘱的,当然不管是哪种方式订立的遗嘱,遗嘱进行公证后效力是最高的。如果您产生了遗嘱纠纷,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