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那些不得不说的事儿--你真的结婚了吗?

2019/10/23 14:22:40 查看984次 来源:周皓律师

  近来,经常有当事人和小编发生如下对话:办理了酒席、大家都知道你结婚了,你就真的结婚了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简单说,就是日常生活中,男方不满22周岁、女方不满20周岁举行了婚礼,可能不久之后还会有小孩。这样的情况虽然很普遍,但是没法领结婚证,只有等到男方满22周岁、女方满20周岁之后补办了结婚证,才能算是“合法”夫妻。附:《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时间节点:1994年2月1日,也就是说:

  1994年2月1日之前,男方双方符合了结婚实质要件:满足结婚年龄、不具有不能结婚的疾病、不是近亲,就是属于事实婚姻,也就具有了“合法”的夫妻关系!1994年2月1日之后,无论是何种原因,没有领取结婚证,即使男方双方符合结婚的要件,那也不是事实婚姻,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只能按照同居处理!以上就是判断事实婚姻的法律依据!所以办了酒席不意味着结婚,那么你真的结婚了吗?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