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是因为妨害公务罪,家属怎么做可以放人?

2019/10/27 15:51:45 查看2139次 来源:张涛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答】

  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类案件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

  第二、近亲属有知情权。无论是电话通知还是邮寄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您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涉嫌罪名以及关押看守所地点等等具体情况。

  第 三、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 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了解涉 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与希望知道的情况、以及其在里面的状况、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

  无论对亲友还是对被抓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第一时间找律师介入最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意见】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梱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

  (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律师有话说】

  等案子到了法院再请律师也不迟!

  很多人片面地认为,请辩护律师是指在庭审阶段辩护律师出庭辩护。由于控辩双方存在水平严重失衡的情况,控方作为国家检察机关,出庭公诉的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检察官,能力强、水平高。

  而辩方不熟悉法律知识,处于弱势一方,往往有理说不出,不能进行有效的辩护,这时候需要律师出庭辩护。这样的理解就好比,得了小感冒不积极找大夫治疗,拖成肺炎了才想起去医院输液。

  有些案件,律师介入之后,可以在侦查阶段销案,或者在检察院阶段不起诉,根本不会到法院,也就是说,不是所有案件最终都以判决有罪或者无罪的方式结案,还有一些可以通过前期的律师辩护工作在公安或者检察院办理结案。比如一些轻伤害案件、金额较小的盗窃案件、经济犯罪、或者未成年人轻微犯罪都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进行和解不起诉,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就宣告终结,不起诉到法院定罪量刑。而很多当事人及嫌疑人家属,在被刑事立案之后,只被动等待法院宣判,往往错过了争取不起诉的时机,最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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