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8 22:11:39 查看4274次 来源:颜忠军律师
工作中,经常被问到,法院会不会判离?婚离不离得成?现实生活中,没有离不掉的婚、只有结不成的婚。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判不准予离婚,隔六个月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离婚案件均要起诉两次,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起诉一次,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列夫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哪些情形可认定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呢?
1.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
7.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的;
9.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0.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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