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们注意了!在继承父母房产时,有规定这种情况不能全部继承

2019/11/06 17:31:26 查看1012次 来源:史玉靖律师

  子女们注意了!在继承父母房产时,有规定这种情况不能全部继承

现如今的房价是越来越高,很多家庭都是在孩子准备结婚时,父母双方出资给孩子买套婚房,再不济也会为孩子付个首付。毕竟年轻人刚出来工作不久,想要凭借自己的能力去买一套房子,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而父母攒了大半辈子的钱,也就是为了能给孩子买房子用。如果当子女逐渐在社会站稳脚跟后,反过来出资给父母买了一套房子后,那么这个房产应当如何进行处理呢?通过一个事例来了解一下吧!

  在十多年前,张三父母所在单位进行房改房。当时拿货的政策也非常好,张三的父母经过相应的工龄折算之后,只需要出大约5万块钱就可以拿到公司的房改房。政策下来之后,张三的父母自己没有多少现金,于是当时就找张三,跟张三商量说:你帮我出这笔钱,出完这笔钱之后,这个房子到时候就归你了。当时这么说,张三本着孝敬父母的本意,也就同意了,这个钱为父母出了,出了之后,张三的父母就高高兴兴拿到了自己的房改房。不知不觉十多年就过去了,后来张三父母就因病去世了。去世之后张三就想着十多年过去了,钱是自己出的,自己就应当是享有这套房子的全部继承权,就想进行变更手续,但是这时候张三的其他兄弟姐妹就出来了,就说这房子是父母留下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来说也是享有法律的继承权,房子你不能一个人独占。

  这时候张三就说这钱是我出的,当初父母都说好的,说钱我出了房子就是给我,但是当时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留下任何的书面证据,因此其他兄弟姐妹就反对说当时他们在外地,对这个情况并不知情,所以应该根据相应的法律来共同分割这个房产,为此几人还闹到了法庭。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呢?

  根据婚姻法中的第1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作为债权处理。

  看完这个规定,想必大家也大致都明白了。对于这个事例来说,张三虽然出资为自己的父母房改房垫付了相应的款项,但是这个房屋当时是登记在父母的名下,父母也没有留下相应的遗嘱,所以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张三及张三配偶不能主张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张三的其他兄弟姐妹还是有权来参与这个房子的分割。所以大伙得注意了,特别是家里有亲兄弟姐妹的人更加要知道,当自己出钱给父母买房后,房子在父母名下,这时候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否则到时候房子会由几位兄弟姐妹一起分割。

  不知各位对于这件事是这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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