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劣势多分析,尊重选择保权益

2019/11/14 16:33:29 查看1052次 来源:孔民律师

  优势劣势多分析,尊重选择保权益

  基本案情:

  男方作为原告时隔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婚生子一直随女方(委托人)生活,二人居住在男方父亲的住所里,照顾老人,养育孩子。女方本不同意离婚且有意争取抚养权。但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男方父亲突然去世,随后男方借暑假机会接走孩子并要求女方搬离原住所。同时男方还因其他家庭琐事对女方另行起诉,给女方施压。

  案件结果:

  经过一系列变故,律师与委托人共同分析了目前的处境及二人共同财产、抚养等问题的情况,女方经慎重考虑同意离婚并放弃抚养权,律师也按照委托人要求为其尽力争取探望权及婚生子由男方自行抚养,减轻其未来生活压力。二人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法院出具调解书。

  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1、 律师到法院调取了男方第一次起诉时的开庭笔录,以确定二人关于婚后感

  情、分居等问题的陈述。

  2、 尽管委托人对原告情况掌握较少,律师还是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限线索,向

  法院提出了多项调查取证申请并多次与法官沟通,争取法官批准调取争取的申请。律师还亲自前往证券公司调取证据,不放过任何获取夫妻共同财产信息的机会。

  3、本案的基本情况确实对委托人不利,几乎没有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10周岁的儿子有意跟随父亲生活;委托人年龄较大且生活技能有限,没有固定住所,维持其个人在北京的生活都很困难,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原告对委托人态度恶劣,没有主动调解给予补偿和照顾的意愿。律师通过帮助其分析各项利弊,委托人同意通过适当放弃财产权利争取其期望的探望权及不支付抚养费,以减轻其未来生活压力、争取调解结案的方案。

  总之,通过律师大量细致的工作,解决了委托人实际的困难,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委托人对此结果予以认可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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