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那些不得道广律师:“少年的你”可想被温柔以待?

2019/11/15 15:41:28 查看1134次 来源:周皓律师

  继《悲伤逆流成河》后,电影《少年的你》又一次将校园欺凌话题带入公众视野。在影片中,被欺凌人的压抑和绝望,在周冬雨和易烊千玺的演绎下展现的淋漓尽致。

  故事的起因是一个坠楼事件——高考前夕,女主角陈念的同班同学胡小蝶,因不堪校园欺凌而坠楼身亡。当时,所有人都在拍照、看热闹,只有陈念走过去为死去的胡小蝶盖上了衣服。后来,作为胡小蝶死前最后见到的同学,陈念被警方找去谈话。霸凌者魏莱因害怕陈念说出真相,便将欺凌目标转移到了陈念身上。所以,一心只想努力学习的陈念,瞬间成为众矢之的,遭受着胡小蝶生前所遭遇的所有不堪——座位上被倒满红墨水、走路被人故意推下楼梯、上排球课被同学孤立……然而,当警方找到魏莱等霸凌者谈话时,她们的反应却是异常的冷漠,一个个像没事人一样,以“我们关系很好”“她心理素质不行”等理由为自己开脱。影片到这里就已经让大多数观众气的牙痒痒了。在欺凌者眼中,之所以发生跳楼的事件,是因为当事人自己心理素质不好,连个玩笑都开不起。但是,校园欺凌,又何止仅是一个“开过分了的玩笑”呢。在2017年12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里面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所以,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让所有的事情像没发生过一样,只有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打闹嬉戏的界定,才能对此作出正确合理的处理。实施欺凌的原因影片中,陈念鼓起勇气报警,换来的是魏莱他们的加倍报复,甚至在发酵到高潮部分时剪掉了陈念的头发,甚至拍裸照视频。不管是陈念,还是魏莱,都是老师严重的好学生,父母严重的乖孩子,为什么就变成了这样呢?原因有以下几点:——躲不开的家庭教育。影片中的魏莱,富裕家庭、成绩好、受同学欢迎。但家庭对她要求极高,因为复读,父亲一年没和她说过话。所以,在家庭中的弱势地位,致使她成为一个欺凌者,从欺凌别人的扭曲快感中,填补自己心中的那份不安。而其母亲所谓的富人精英心理,自以为用钱可以摆平一切,也导致女儿视“底层”为蝼蚁。——逃不掉的“不作为”。校园是欺凌事件的直接发生地,但并不是所有老师都知道怎样有效应对突如其来的欺凌事件。影片中用大量桥段呈现出了高考前学校压抑、紧张的状态,就奠定了不作为的基调,仿佛人生中只有高考一件事情,其他的事根本不值一提,就连胡小蝶跳楼自杀,老师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别看了,快回去读书”!——没理由的“互相推诿”。电影中有位老警察说了这么一句话:“出了事,你去问校长,校长让你去问班主任,班主任让你去问家长,家长说我在外地打工,一年见不到孩子几次,你能怎么办?”——无奈的“取证难”。据了解,发生欺凌事件时,对于证据的收集,多集中在身体的损伤、当事人和旁观者的证词上。然而,“欺凌”和“打闹”的边界常常模糊。都以为只是同学之间的打打闹闹,甚至严重到出人命了,也觉得是打闹过程中的“不小心”。欺凌者和学校如何担责?沉默的大多数有时候比暴力者更可怕。之前在电影《悲伤逆流成河》中,易瑶跳河时说了这么一段话:“你们没杀过人吧,你们永远不会承认自己做过的事情有多恶毒,你们动手的没动手的都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人。”在这部电影中也有类似的问题,陈念回忆到胡小蝶在跳楼之前,曾向她说过这样一句话,“他们都在欺负我,为什么你们不做些什么?”就这样,不辨是非的施暴、不愿发声的漠然、不敢反抗的盲从……把易瑶逼到跳河,把胡小蝶推下高楼。那么,对于这些遭遇,欺凌者和学校真的可以冷眼旁观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欺凌者、监护人和学校都难辞其咎,可能面临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首先,欺凌者的行为涉嫌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才构成本罪。在本案中,胡小蝶长期受到魏莱等人的欺负,最终选择跳楼自杀,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所以,根据刑法规定,如果魏莱等人年满16周岁,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构成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魏莱等人不满十八周岁,构成犯罪,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魏莱等人家长应当赔偿损失。其次,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具有履行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义务。所以,对于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尽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处理三项义务。胡小蝶长期在学校遭受欺凌,学校未及时察觉并加以制止,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与侵权人共同承担该起校园欺凌事件的责任。青春不只有纯真美好,也有残酷物语。所以,解决“校园霸凌”问题,不仅仅需要通过各种机制建设预防“校园霸凌”,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矫治“校园霸凌”。眼下,《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已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我们期待这两部即将修订的法律条文,在解决“校园霸凌”问题上能够有所作为,甚至给我们带来一些制度惊喜。“我们生活在阴沟里,但有人依然仰望星空”。愿每个少年的心中,都多一份青春的美好,少一份不堪的回忆,愿每一位少年都能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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