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单位未出庭就拿他没有办法了吗?

2019/11/21 21:10:19 查看1049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对于案件来说,开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审判者对于查清案件的事实必经的环节,双方到庭是最容易查清案件事实的,有时,争议双方到庭,在庭上大家还会存在握手言和的可能,所以各方对于开庭这个环节都是相当重视的。

  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却不以为然,认为我就不去,那么,就不能开庭了,或者就不能审理清楚案件的事实了,那样案件就进行不下去了。真的会像是用人单位想像中的那样吗?用人单位不去开庭就真的拿他们没有办法了吗?下面为大家分享一则最新的案例:

  陈某于2018年9月5日入职东莞市一家钢材加工店,担任铣床师傅,月平均工资6500元左右,钢材店没有跟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购买社保,由于相处的时间久了,难免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2019年9月3日,陈某便离职了。然后到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委托了笔者代理他的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仲裁开庭时,作为申请人的我方在仲裁庭等了用人单位50分钟竟然没有到用人单位人影的出现,经仲裁员电话再三催告,用人单位还是拒绝出庭,最后在用人单位缺席的情况进行了庭审,我方出示了相关的证据,其实也没有多少证据,主要还是手机里面的微信工资发放记录,可是就是这个微信记录,最后帮了我们一个大忙,仲裁庭根据手机里的聊天记录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019年10月28日,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安仲裁庭裁决:一、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9月3日起解除;

  二、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8年10月5日至2019年8月28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60709元;

  驳回申请人在本案中的其他申请请求。

  律师办案心得:这个案件最终以我方胜诉而告一段落,也许会出乎用人单位的意料之外。那么,用人单位拒绝出庭,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形是如何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其实用人单位不出庭,就等于放弃了答辩的权利,承担不利的后果,总的来说会对劳动者有利!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