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法法官妥善化解一起供热费纠纷案件

2019/11/26 09:09:58 查看1159次 来源:成敦毅团队律师

  随着冬日的到来,气温一次次降至新低,冬季的采暖直接关系到居民们的切身生活。日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妥善化解了一起供热费纠纷,解决了百姓实际生活问题,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彰显了法院的人文关怀。

  李某是一名孤寡老人,没有工作能力且患有脑梗,仅依靠每月1400余元的退休金度日,生活拮据,无力支付供热费,至供热站起诉时,李某已拖欠一年的供热费,被供热站停暖。

  立案后,承办法官得知李某因脑梗口齿不清、行动不便,便与书记员前往其住处直接送达。目睹李某的生活现状后,法官意识到李某并非故意拖欠供热费,而是确无支付能力。随后,法官多次与供热站沟通,主持供热站与李某进行调解,经双方自愿协商,最终供热站表示,免李某一个季度的供热费及全部滞纳金。

  为了帮助李某逐步扭转生活困境,法官告知李某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现李某已向街道提交了低保申请。此外,考虑到正值采暖季,没有供暖的李某压根无法居住。法官便积极与供热站协调,经多次做工作,供热站同意为李某开通供暖,同意该采暖季的供热费迟延交付。

  调解当天,李某拄着拐杖来到法院,他艰难地向法官和书记员表达谢意,他的语句虽然含糊不清,但却饱含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对审判人员的感激。

  随着冬日的到来,气温一次次降至新低,冬季的采暖直接关系到居民们的切身生活。日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妥善化解了一起供热费纠纷,解决了百姓实际生活问题,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彰显了法院的人文关怀。

  李某是一名孤寡老人,没有工作能力且患有脑梗,仅依靠每月1400余元的退休金度日,生活拮据,无力支付供热费,至供热站起诉时,李某已拖欠一年的供热费,被供热站停暖。

  立案后,承办法官得知李某因脑梗口齿不清、行动不便,便与书记员前往其住处直接送达。目睹李某的生活现状后,法官意识到李某并非故意拖欠供热费,而是确无支付能力。随后,法官多次与供热站沟通,主持供热站与李某进行调解,经双方自愿协商,最终供热站表示,免李某一个季度的供热费及全部滞纳金。

  为了帮助李某逐步扭转生活困境,法官告知李某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现李某已向街道提交了低保申请。此外,考虑到正值采暖季,没有供暖的李某压根无法居住。法官便积极与供热站协调,经多次做工作,供热站同意为李某开通供暖,同意该采暖季的供热费迟延交付。

  调解当天,李某拄着拐杖来到法院,他艰难地向法官和书记员表达谢意,他的语句虽然含糊不清,但却饱含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对审判人员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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