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爆发的“第一笑”

2020/02/07 16:12:17 查看2524次 来源:周皓律师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2月5日,一则荒诞的传言在贵州六盘水传出:在贵州六枝特区郎岱白坟冲有一只母猪开口讲话,告诉主人要在天亮之前煮九个鸡蛋吃,可以防疫情。消息一出,立即在朋友圈中广泛传播,同时也引起部分网友的质疑。六盘水六枝公安网警收到消息后,立即开展核查。在相关政府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于2月5日下午找到发布信息违法行为人朱某某。

  据朱某某交代,其于2月5日凌晨4点左右刷网络短视频时看到一条信息称吃鸡蛋能提高抵抗力,于是就编出“母猪下崽开口讲话,吃鸡蛋能防疫情”的信息发至两个微信群,导致信息广泛传播。目前,朱某某因散布谣言被公安机关处以10日行政拘留。

  其实,疫情期间的谣言不止这一条的。在微信群聊中,有一个神一般的存在——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这里绝对是谣言的重灾区,每天都能在这里接触到各种玄妙、荒谬的谣言。如:

  吃大蒜胜过杀病毒的口腔药物;

  丁香医生说童子尿可预防病毒;

  香油滴鼻孔可阻断传染;

  人中上涂风油精可预防呼吸道疾病;

  熏白醋能消毒空气;

  戴多层口罩才能防病毒﹒﹒﹒﹒﹒﹒

  (数不尽数!!!)

  人云亦云、众说纷纭,疫情期间的我“有点方”。终于,官方(相关医院及院士)出了权威认证并对谣言做出了回应,上演了一场“捉谣记”。(如同所示)。

  院士们辛苦的攻克疫情,还要出来规避这些谣言,散布谣言的人们,你们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呢?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但咱肯定可以制止!

  面对谣言,不仅仅有科学的认证,还有法律的制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鉴别是一种能力,不传谣言是一种责任。愿大家能为这次抗击疫情出一份力,而不是制造出更多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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