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黄金37天定律是什么?

2020/02/13 14:56:17 查看980次 来源:周虎儿律师

  刑事诉讼黄金37天定律是什么?

  律师解答:

  所谓37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前的时段。

  刑事案件一般会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除一些特别的犯罪人员外,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完成,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完成,最后由法院通过开庭审判、定罪量刑。快的话整个流程大约四、五个月左右能完成,如果慢的话可能要一年半甚至更长的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应当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要么核准则逮捕,要么不批准逮捕,就应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而如果案件属于多次犯罪、流窜犯罪、结伙犯罪的情况,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因此,检察院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最长时限是37天。

  刑事诉讼主要围绕证据展开,而大部分证据都会在侦查阶段收集完成。如果家属在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前委托律师,律师就可以及时介入、根据了解到的案件的进展情况,通过自己的专业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法律意见和辩护方案。如果了解到对犯罪嫌疑人有取保候审可能的,可以及时提出申请不予批捕或取保候审。而一旦错过了这个时期,检察院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后续再去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取保候审,将面临更大的困难。从司法实践来看,相比于批准逮捕前,后续取保成功的案例也要少得多。所以,才有黄金37天定律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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