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专业律师_民间借贷与其他法律关系如何处理

2020/02/21 10:59:28 查看3078次 来源: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很多人认为民间借贷是很容易认定的一个事实,有时遇到借贷纠纷后,选择自己去法院起诉,但是很多人不知道与民间借贷相关的法律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一)双方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不是民间借贷如何处理。

  如果当事人以民间借贷提起诉讼,但是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基础法律关系而不是民间借贷,那么法院将会依据查明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并且向当事人解释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以不当得利二次起诉如何处理。

  当事人以民间借贷提起诉讼,但是不能证明与被告存在民间借贷合意,然后被法院驳回后,又以不当得利再次提起诉讼的,依法受理。原告应对不当得利的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遇到此种情况,应该咨询或者委托律师帮忙梳理证据材料,以免丧失诉讼的主导地位。

  借贷行为涉嫌犯罪,出借人起诉担保人如何处理。

  如果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被生效的判决认定为犯罪,出借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1) 出借人单独起诉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院将会予以受理;

  (2) 出借人同时起诉担保人和借款人的,告知出借人就借款人涉嫌犯罪的线索、有关材料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案。出借人坚持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法院将会应予受理。受理后,法院会裁定驳回出借人对借款人的起诉,将借款人涉嫌犯罪的线索、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但是会继续审理出借人对担保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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