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法律服务不停止,杨权法律师参加 常州首起网络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

2020/03/06 09:42:42 查看1086次 来源:杨权法律师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经与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事先沟通,定于2020年3月4日上午9时,通过“出庭”小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常州市武进C厂(以下简称C厂)与被告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D某劳动保障行政确认纠纷一案。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杨权法律师作为原告C厂的代理人,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本案是常州市两级法院系统中首起通过“出庭”小程序远程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争议各方通过承办法官在线上主导审理过程,以远程视频开庭的模式参与庭审活动,既是为了积极响应政府关于不聚集的号召,也是一种争取尽早定纷止争的有效途径。

  采用“出庭”小程序进行远程开庭,与在法庭里开庭是否存在差异?远程开庭是否能够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本律师就自身参加的该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情况,简要谈谈一些体会。

  一、远程开庭事先需要作何准备?

  书记员在送达传票之前先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确定开庭时间,随后再向各方邮寄送达传票。同时,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手机会收到“云上法庭”发送的开庭通知,被告知通过微信小程序“出庭”准时参加,或者凭开庭码通过庭审终端参加庭审。考虑到有些当事人对小程序的使用不太熟悉的实际,书记员会给当事人或代理人发送指导使用小程序的视频。在确认收到短信提示的同时,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登录小程序搜索,会看到案件处于“未开始”状态。为了便于书记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代理人可及时将搜索到的信息向书记员作一反馈,并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及注意事项。代理人在庭前还需就己方在开庭时所提交的证据梳理清楚,避免耽搁庭审时的节奏。当然,也要对庭审中形成的争议焦点事先作出预判,并梳理好抗辩思路。

  二、远程开庭如何审理?

  到了开庭前,书记员远程通知各方当事人进入小程序。此时,我们会看到案件状态处于“进行中”。各方当事人点击界面上的案号,即可进入庭审房间。待法官就坐后,法官宣布远程庭审注意事项及庭审纪律。与民事诉讼庭审程序不同的是,行政案件庭审中,原告宣读诉讼请求、陈述事实与理由,被告进行答辩,法官归纳庭审争议焦点后,在举证质证环节是由被告先进行举证。待原告、第三人质证完毕后,再由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被告及第三人进行质证。此后的法庭辩论与最后陈述环节与民事诉讼基本无异。

  三、远程开庭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小程序远程开庭是为了便于各方当事人不受场所的限制参加庭审活动,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需要更加注重庭审礼仪,一方陈述观点时,他方不得随意打断,避免影响庭审节奏,当然这是在线下开庭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点。远程开庭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确保庭审进行的整个过程顺畅,当事人或者代理人需要选择网络信号较强的地方、在保证流量足够的前提下,把握阐述观点的节奏,这样便于书记员进行记录。各方陈述观点的语速不宜过快,陈述完毕后最好提示法官——“完毕”。

  四、远程开庭给律师的启示是什么?

  “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充分获得保障的呼声并不会因此停止。作为法律服务人员,律师从远程开庭模式获得的最大启示莫过于创新法律服务形式。为了避免接触人群,律师可与客户约定通过线上提供法律咨询及相关业务办理。这首先需要律师改变原有的工作习惯,以适应新的挑战。当然,这也考验着当事人与律师之间是否能够形成足够的信任。为此,本律师建议客户可通过关注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的公众号、登录官方网站、查询律师曾代理的案件等渠道,对您所选择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进行初步的了解,并通过线上与律师交流自己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客户可以在线下将相关证据材料邮寄给律师,律师也可在线下将授权委托材料邮寄给客户。律师通过视频通话,指导客户签署授权委托手续。这样可以尽量缩短客户聘请律师代理案件的时间跨度,也尽可能地便于律师早日帮客户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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