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轨,怎么让他净身出户?

2020/03/06 11:24:53 查看1991次 来源:刘洋律师

  男方出轨,怎么让他净身出户?

  平时经常有女性当事人向我咨询此类问题,刘律师,我老公出轨了,能不能让他净身出户?你这里有没有私家侦探的资源,帮我弄到我老公出轨的证据?在这里,我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对于你离婚多争取财产来说意义不大,对方的出轨行为并不一定导致你离婚财产多分。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均等分割,照顾妇女儿童、照顾无过错方、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出轨证据属于法官酌情考虑的证据。有很多出轨受害方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出轨的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但事实上,无论出轨方构成哪种形式的出轨行为,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并不大。

  而且,“净身出户”其实也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为根据现有法律,没有“净身出户”这一法律后果。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只是适当倾斜,不会幅度过大,过错方净身出户在判决中是不大可能出现的。

  那么无过错方能否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对于无过错方来说,虽然在夫妻共同财产方面没有规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但是,法律确实赋予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四种情形:(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其中,重婚的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两种出轨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换句话说,嫖娼、一夜情、通奸、短期的婚外情等出轨行为在经济上难以得到赔偿。

  如果出轨行为符合以上两类法定情形且证据充分,法院一般会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但损害赔偿的金额要与损害后果相适应,在司法实践中,赔偿的额度一般也不会太高。

  因此,除非出轨的一方自愿,否则很难让其净身出户。

  那么是否有规定夫妻一方可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法条?

  答案:有,但和出轨行为无关。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那么女性朋友就只能容忍丈夫的出轨行为吗?有什么方法可以切实维护女性当事人的利益呢?那就是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根据委托我的众多当事人的情况总结出来的经验,男方出轨被女方发现后,有很多男性是想继续维系婚姻的,请求女方不要离婚。这个时候如果女性朋友提出来,不离婚可以,你以后再出轨怎么办?我要有个保障啊,我们签订一个财产协议。男方为了挽救婚姻,取得女方谅解,是比较容易接受的。那么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法律依据吗?《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我们来仔细分析一下这个法律条文,夫妻双方约定财产的范围包括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只要属于夫妻双方具有处分权的财产,均可就其权属进行约定。拿房产来举例,比如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签订该协议也可以约定为女方单独所有或者与男方共同所有。这里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提醒大家,协议中最好约定办理房屋变更登记的期限,如果期限内男方不配合办理,那么要承担高额违约金。签订完协议后如果条件具备,最好能够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去房管局更名,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这里呢,通常建议大家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时进行律师见证,由于有第三方见证,证明力会更强。这样日后如果夫妻离婚,人民法院一般就会按照经过律师见证的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夫妻私下签订协议,对方主张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将对协议效力产生影响,一般允许当事人主张撤销。撤销后协议无效,那么离婚时就不能根据协议进行财产分割了,相当于大家前期做了无用功。我做过太多此类见证了,都切实的维护了女性同胞的合法权益。

  大家记住了吗?男方出轨后不要费力搜集出轨证据了,找男方签订财产约定协议,并委托律师进行见证,这样你想让男方净身出户很简单。如果还有其他需要我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以随时与我取得联系。希望可以帮助更多的女性同胞,为你们争取更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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