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常见问题解答(二)

2020/03/07 13:21:01 查看1361次 来源:聂俊律师

  离婚纠纷常见问题解答(二)

  一、离婚时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彩礼一般是指依据当地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不具备上述特点的婚前财产赠与不构成彩礼。因此,彩礼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在界定双方之间的往来财物符合彩礼特点的基础上,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时请求返还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只有以下情形的,法院才予以支持:一是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二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夫妻能否通过协议约定财产归属?

  我国婚姻法在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时,亦明确了夫妻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归属。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夫妻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三、离婚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所达成的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为内容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往往是夫妻双方就各种利益平衡考量的结果,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财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将依法驳回一方的诉讼请求。

  如果双方达成以登记离婚或到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法院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四、如何确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在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案件时,将进行严格审查,既避免夫妻双方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也避免举债一方与债权人串通损害举债人配偶一方利益。对于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依法惩处。具体审查时,法院将结合案件情况,根据当事人之间关系借贷金额交付凭证经济能力、借款需要、借款用途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债务是否发生并确定责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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