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如何取得继承权?

2020/03/07 14:25:37 查看1236次 来源:曹晓静律师

  情景再现

  赵某的叔叔没有子女,因此,去世之后,将自己的财产都留给了赵某。赵某根据其叔叔的遗嘱取得了继承权,但是,赵某想了解一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是如何取得继承权的?

  律师解答

  继承权的取得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法律的规定而取得,另一种是依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而取得。

  继承权依法律规定而取得,是指继承权不需要被继承人的意思介入,直接依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应继份额的规定,就是法定继承权产生的法律依据。法定继承权的实际取得还需要有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

  (2)继承人存在。也就是有属于《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的人存在。

  (3)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就是没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出现。

  继承权依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而取得,是指被继承人依法用遗嘱的方式授予法定继承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以继承权。遗嘱继承权的取得需要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无效的遗嘱不能作为产生继承权的依据,成立但因故未生效的遗嘱,如被立遗嘱人撤回的遗嘱、因指定的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而失效的遗嘱,也不能产生继承权。

  (2)立遗嘱人死亡。也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3)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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