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责辩护,成功为被告人争取自首情节

2020/03/11 17:38:50 查看1170次

  尽责辩护,成功为被告人争取自首情节

  (重庆渝潼律师事务所 吴毅)

  罗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重庆渝潼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8月23日接受潼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安排本所律师吴毅担任罗某某审判阶段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指派后,及时联系了潼南区人民法院,详细查阅了本案卷宗,会见了受援人。

  一、承办情况

  1、详细了解案情。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通过查阅本案卷宗材料,会见受援人,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详细了解了本案案情。

  2、告知受援人庭审流程,提供法律帮助。承办律师在会见过程中,详细告知了其庭审流程,解答了受援人的各类程序和实体提问,解开了受援人的疑惑,达到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3、履行辩护职责,为受援人争取减轻处罚。承办人通过仔细查阅卷宗和询问受援人,发现受援人具有自首的减轻处罚情节,而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并未对该情节进行认定。为此,承办律师详细梳理本案侦办时间节点,从受援人第一次询问笔录和本案立案时间、受援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进行比对,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提出了受援人具有自首情节,请求对其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本案合议庭的采纳,使得受援人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由起诉书中的第一被告变成了判决书中的第三被告,达到了很好的辩护效果。

  二、承办结果

  经辩护人努力争取,2019年9月9日,潼南区人民法院以(2019)渝0152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对该案进行判决,罗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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