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是无证房屋,300平的房子只给补偿150平,剩下的不补了?

2020/04/08 11:46:49 查看1070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自家的房屋遇到征收了,本来是一件让人感到很高兴的事情。然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很多房屋建筑年代都比较早,那时候也没有人说过要办证这件事,反正就这么住着。结果一遇到拆迁,征收方往往就会以”房子无证,属于违建”为理由压低甚至不给补偿。

  家住江西某地的朱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拆迁了,村委会却跑过来说,因为房子没有证,

  300平的房子,拆迁补偿只给150平。而且还说,要是不同意这个补偿的话,到时候就按“违建”处理,一分钱补偿都没有。

  那么今天,即明拆迁律师就以案释法,为大家讲一讲,像这样的无证房屋到底能不能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就因为是无证房屋,300平的房子,拆迁补偿只给150平,剩下的就不补了?

  在2018年底,朱女士当地开展了拆迁项目,但是大家也只是听说了要拆迁,也没有看到有任何的文件公告出来。直到今年3月份,村委会的人突然上门来了。先是说了一下项目的情况,然后直接提出,因为朱女士家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属于无证房屋,按照“相关规定”,无证的房子统一都只能给150平的安置。

  他们说:“反正补偿只有这么多,我劝你早点签字,签了还有些补偿,要不签字的话,我们就按违建给你处理了,到时候一分钱都没有”。朱女士无奈的说到。

  “我家的房子是02年建在自家宅基地上的两层楼房,总共320平,有土地证,当时也没人说要办办房产证,现在怎么就是违建了。再说了,我家可是有7口人,就只补150平,让我们怎么住?这样的补偿协议我肯定不会签!”

  律师分析:没有征收文件,仅仅村委会告知,征收程序违法!

  在征地过程中,是有着严格的流程的,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属于违法征收。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中说到:“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因此,在整个征收过程中,没有见到过征收文件,村委会就直接来谈补偿的情况,很明显属于程序违法。

  无证房屋≠违法建筑,在拆迁时应该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最高法行申5424号行政裁定书中明确指出了,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与因历史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征收补偿。

  同时,我国的《城乡规划法》是在2008年颁布实施的,而朱女士家的房屋是2002年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的,也有相应的土地证明,根据 “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就算朱女士家的房子无证,也应当认定为合法的房屋。在拆迁时应该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最后我们来说说,假如我们的房子因为无证,被认定违建了,咱们被征收人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在这里,即明律师给出的建议是:如果遇到朱女士这样的问题,首先,咱们可以凭借已有的,能证明房子合法性的证件,和征收方协商;第二,如果协商不成,咱们可以去政府规划部门进行陈述、申辩;第三,咱们也可以找出拆迁程序的违法点,如果征收方的征收程序违法,我们可以抓住征收方的违法点,“以打促谈”,迫使征收方进行补偿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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