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卖口罩的正确姿势

2020/04/11 16:33:08 查看3116次 来源:九九律师团队律师

  最近有许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朋友问我:

  王律师,我想要做口罩/口罩机/防护服/(一切你想得到的和你想不到的医疗器械、设备、工具、耗材)生意,请问如何避免法律风险呀~?

  说实话,上一次看到这么多人想要进入某一个市场赚钱还是在2016年股灾的时候。当时的投资人和这次非常的相似,几乎是满怀着进场就是发钱的态度入市的。

  鉴于其实我也知道,很多事情嘛~~劝也是劝不住的……因此我就尽一点秀才人情,希望各位如果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想要跨(倒)行(卖)业(口)经(罩)营的话,如何尽可能的做到避免法律风险。

  要明确自己的主体身份

  鉴于大多数来询问的朋友都是临时企业进行跨行业经营的——换一句话说也就是没有经营资质或者牌照。此时切记不要直接购买任何原材料、机器、设备、工具等进行生产活动。医疗器械和物资都需要专业的资质和牌照,在未取得的情况下私自生产可能构成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罪及……(省略N个听上去很唬人,实际上也很麻烦的罪名)犯罪。

  经销商不是想做就能做

  在知道做不了生产商后,大多数朋友发出了来自灵魂的呐喊:

  我!要!做!倒!爷!

  然而很遗憾的是,俗话说的好“赚钱的方法大多数写在刑法中”倒卖医疗物资可能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对,也就是说不仅仅生产商需要明确其医用器材符合标准,经销商(倒爷)也需要明确其销售的口罩具有资质。

  综上,强调二大点:

  1

  明确销售的医用器材(比如说医用口罩)

  符合标准标准需要尽到勤勉尽责义务。

  此处询问不算——经销商仅询问过供应商是否具有资质,以供应商虚假陈述为理由的抗辩一般不予接受。

  大白话就是,如果届时警察叔叔找上门请喝茶,你说“哎~~我当时问过,生产商说有资质我才卖的~~”这种理由是不成立的,成年人有义务在重大事项中,不偏听偏信。

  此处自行检测不算——如果仅仅自行检索检测口罩的方式,以符合检测标准为理由的抗辩仅仅做参考,一般也不予接受。

  大白话就是,如果届时警察叔叔又找上门请喝茶(为啥要用“又”……),你说“我百度了一下,网上说口罩检测真伪的方式有如下几种,我用我烧过,用水泡过,剪刀剪开过,和网上说的一样,因此我才卖的~~”这种理由一般也是不成立的,因为成年人应当明白自己没有检测口罩等医用器材的资质。

  至于互联网上的检测方法,只能作为自用口罩的一种检测上的参考标准,而不能豁免经销商的勤勉义务。作为成年人有义务在重大事项中,以官方标准作为行动依据,而非自行互联网百度信息。(恩,没错。作为一个合格的成年人,很不容易的。ღ( ´・ᴗ・` )比心)

  那么肯定有小伙伴好奇:

  怎么样才算尽到了经销商的勤勉义务呢?

  首先最好是直接取得经销医用器材之类的牌照(虽然我知道你们这群人啊~~肯定不愿意拿牌照~要是拿得到牌照还会来问我咩~~~)。

  其次最好是不要销售给不特定的主体(我只加一点点钱,卖给父母、同学等固定人群。)

  再者不要卖给其他倒爷(对于有迹象表明可能用于再次出售的主体不要进行销售)

  最后要勤勉尽责的核实生产商的生产资质和口罩符合的标准——

  此处的勤勉尽责包括但不限于:

  1. 核实口罩生产商的生产资质,并且电话、走访、登门主管部门核实该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2. 核实口罩本身的质量资质(比如是否达到医用器材的某一个登记的质量标准),并且电话、走访、登门质量检测机构核实该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2

  即使尽到了勤勉尽责义务,

  也应当以不妨碍国家征收征用等公益行为未前提。

  换而言之,在采购的过程中,需要生产商或者上一级经销商承诺,该销售行为不会影响到国家对其口罩的征收征用。如果存在征收征用的,那么其销售的数量应当在征收征用之外的存货中进行。

  Ps:这里尤其提一句海外销售问题。许多朋友最近想要销售到海外去,认为在国内销售有风险,销售到境外则没问题。其实并非如此。

  海外销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01是否符合当地标准?

  如果不符合的话,当地如果追究民事、刑事责任的话,依然可以向我国司法部门进行沟通。在有相关条约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而许多人并不了解海外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当于要咨询当地的律师才能了解)。因此法律风险非常大。

  02是否可以顺利清关?

  其中包括出国内关口和入海外关口。对于许多的其他国家而言,如果不满足一定的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医疗器械,可能根本无法入关。此时即使不会导致刑事责任,但是也会让经销商承担民商事的法律风险——因为此时已经产生了物流和报关的费用,该费用一般性最终只能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结 语

  当然,我理解~~我懂~~你们就是想卖,还是想卖,要卖要卖~~那怎么办呢~~咨询我们呗~~至少保护你不承担民事经济风险,规避刑事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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