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7 16:09:36 查看1823次 来源:陈华律师
江苏首维律师所 成功案例分享
尊纪守法 人人有责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2019年5月份,有一位姓丁的先生找到扬州律所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请求我们的帮助。扬州律师陈东升律师接待了他。丁先生说,他的妻子王女士被公安局拘留了,想请我们帮忙写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据丁先生所述,他的妻子王女士在2014年4月份时,因为帮家里人讨债时情绪过于激动,围在债务人的家门口恐吓与威胁,也砸坏了债务人家里的好多东西,造成了不少的损失。后来,在2019年时,全国大面积扫黑除恶,他的妻子被别人举报,经公安局侦查之后,将王女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丁先生说,妻子的父亲和母亲身体不好,父亲有心脏病,母亲又中风,时不时地住院治疗,因为自己常年在外打工,所以家里全靠妻子,自己的女儿也快要中考了,离不开她母亲的照顾。而且自己的妻子是第一次犯罪,丁先生说妻子本来没想这么做,只是当时她的情绪非常激动,所以才有那样的举动。扬州律师陈律师之后帮丁先生草拟了这份取保候审申请书,递交给公安局。没过多久,王女士就被放了出来,丁先生一家对扬州律师陈律师感激不尽。
在这个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条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这个案件中,丁先生的妻子是在2014年的时候向债务人非法要债,现如今是2020年,已过了6年,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不得对王女士进行追诉。
最后,扬州律师陈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要合法要债,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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