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7 16:23:53 查看3425次 来源:肖平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前一段时间,当当创始人李国庆及妻子俞渝上演了一场互撕大战,究其背后真实的原因,实为双方离婚产生的利益之争,而双方享有的当当股权则是其中的重头戏。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如果离婚,夫妻婚后投资的股权应如何进行处理?
首先,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要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未持有公司股份的配偶或将公司股份转让给第三人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公司一半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进行。如果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的,夫妻双方可分割相应的股权折让款。如果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或第三人可以成为公司新的股东。
其次,如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需要法院处理时,法院一般会根据出资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后,将公司股份判给原持有一方所有,由持有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条链接:《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公司股权一旦分割不好,公司将面临一系列风险: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明或难以确定;股东关系相处不融洽,从而造成公司决策困难等等,从而影响公司长久稳定的发展。
所以如何规避股东因婚姻变化而对公司产生相关风险,律师提供以下小策略供大家参考:
1、尚未结婚的朋友,在结婚前可以考虑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安排做出详细的约定。如可以约定,结婚前一方拥有的股权,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在结婚之后的增值部分、红股、期权等因股权产生的相关权益均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已经结婚的朋友,如没有婚前财产约定的,可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股权属于某一方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约定该方拥有全部表决权。也可以约定股权为双方共有,但表决权仅由一方行使,或按比例行使表决权,从而约定主要决策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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