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4 19:30:16 查看2827次 来源:杨志成律师
代某 挪用公款66万元,最终法院认定仅2万多元
代某挪用公款66万元,其中60多万用于倒短购买房屋,在挪用几天后就将款项打回单位,本辩护认真查阅了人大关于挪用公款中营利活动中立法旨意,购买房屋不属于营业活动,最终法院采纳本辩护人的意见,仅认定2万元,2012年的案件,如果是现在,挪用公款无罪!
张某非法经营帮助犯,法院判单处罚金
张某,有一块场地经营运输,在2016年,王某找到张某租赁场地,进行非法倒卖柴油,在接受委托之后,本辩护人查阅了所有案卷材料,之前也认为是无罪,但其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有一条款对其非常不利,经过认真评估案件风险和多年的专业经验,最终说服当事人认罪认罚,之前委托了其他律师,之后只与我联系,建立了很深的信任关系(如不认罪,可能缓刑的机会都没有),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单处罚金的意见!
白某 非法经营罪 开庭前收集自首证据被采信
白某在开庭前一周才考虑委托律师辩护,经过多次打听,最终确定委托我做为他涉及非法经营罪倒卖柴油460多万一案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认真查阅了所有案卷材料,再根据详细询问白某案件的细节,发现白某是被电话通知后到办案机关,根据相关最高院案例,可以认定自首,收集到相关自首证据,最终法院采纳本辩护人意见,二审缴纳罚金后,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程某合同诈骗案,在检察院不起诉
程某合同诈骗案,在委托了本律师后,认真核查了所有案卷材料,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起诉意见书,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做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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