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离婚证后悔了怎么处理

2020/06/23 18:33:28 查看1058次 来源:张丽珍律师

  很多人普遍认为,夫妻过久了就没有了激情,爱情变成了亲情,白天是夫妻,晚上是兄弟。加上如今的小年轻都比较冲动,一言不和就闹离婚,有些人离了婚没几天就后悔了,有些是对离婚后悔,有些是对财产分割后悔……,那么,领了离婚证后悔了怎么处理?针对这些疑问,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领了离婚证后悔了怎么处理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是只有订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如果《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探视时间、子女姓氏,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如果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起诉的权利只能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2年内行使。

  二、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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