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村并居:村民被断水断电、砸玻璃逼迁,尊重农民意愿成了句空话?

2020/07/14 14:23:28 查看1237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目前山东多地都在搞合村并居试点,将原来的村子拆除,让村民搬进统一规划的安置社区里面。

  合村并居原本不是一项强制性政策,只有在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搬,如果村民不愿意搬迁,是不能强行要求搬迁的。但即明律师最近看到新闻里,有农民朋友反映:一些地方为了推进这项工作,对农民采取威逼利诱的方法大规模拆除房屋。甚至采用放鞭炮、挖田地、派出所问话、不同意就不让去工作、毁作物、砸玻璃、断路断电等违法方式进行逼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对农村村民住宅搬迁,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在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前提下进行搬迁。

  再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禁止采用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逼迫被拆迁人搬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背农民意愿强行让农民“上楼”,这显然不符合“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条件,再加上非法逼迁,已经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伤了大家心的搬迁方式,怎么能让大家拍手叫好呢?

  合村并居的初衷,是整合农村土地资源,让村民住上新房子,过上更好的生活,本身是一件让老百姓改善生活条件的好事。但从以上反映的情况来看,事实或许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美好。

  合村并居涉及的范围较大,人员多,过程繁杂,搬迁过程有这样那样的摩擦不可避免,这个我们能够理解,但对于已经出现此类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严肃查办,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在执行搬迁的过程中,能够和老百姓充分沟通,多多听取大家对于合村并居的期望和建议,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让大家今后的安置都有保障。大家在相互自愿的前提下达成搬迁,才能避免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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