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愿你多点温情,合法维权

2020/07/25 23:35:30 查看984次 来源:李妍律师

  好久没用更新随笔了,最近接了些离婚和继承案件,喜欢写点随笔,谈谈人性百态。今年离婚的当事人特别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明年新法要出台的原因。

  离婚的女当事人比例偏高,主要诉求为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和婚内共同财产及债务问题。这些女当事人中有很高的比例是曾经或现在经历过家庭暴力的。二胎的初衷是为了给婚生子女彼此有个伴,但是面临父母离婚分割抚养权时,却背道而驰。本律师目前代理的其中一个离婚案件中,对方为男方,也是本案原告。女方在收到男方的立案通知后才决定找律师维权。殊不知男方早已动了离婚心思且聘请了律师,很多证据无法弥补和另行取证。男方聘请的律师为了达到争取婚生子的目的,竟然教唆男方将婚生子偷带至外地,拒绝女方探视。本律师是女性,也是一位新手妈妈,自然对该同行的行径很不齿。

  本律师始终认为,在婚姻家事案件中,不论有多少内部矛盾,都不应该且不适宜将无辜的孩子作为成年人交易谈判的筹码。当事人也许会冲动而为,但是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何为何不为,是否有悖于职业道德,是否有悖于良心底线,完全由律师个人掌握。也许这么讲,会有同行不满,认为律师就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但是权益也要分合法和非法,形式和方式如果不合法不合理,即使达成了目的,也势必会对婚生子女和家庭带来不好的影响。毕竟关于离婚案件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探视权等都不是固定不变的,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当事人的申请变更的。所以,奉劝离婚当事人,不要意义用事和冲动行事,尤其是针对孩子的问题,一定要以有利于孩子成长教育的原则为基准,即使对抚养权有了分割,后续还有多年的探视和往来,不要给孩子灌输父亲或母亲不良的评价,以免造成孩子不良的心理和三观。

  看多了家长里短和人情冷暖,仍不能将内心的温情与案件剥离开来,婚姻家事案件本可以有更好的结局,而不是仅仅走个流程,因为一份盖有法院红章的法律文书会直接改变一个小家庭、两个大家庭的命运。最后,呼吁个别同行理性合法执业,人在做天在看,多些同理心、公德心、善心和良心,多一些和谐,少一点算计,让律师成为民众保驾护航的正能量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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