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开发商要来村里办厂,只要咱们把地租给他们,每年就有3万的分红,快来签字啊!”

2020/08/18 11:42:28 查看1254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乍一听觉得这事挺好啊,咱们辛辛苦苦种一年地,最后能赚多少都不一定,现在只要把地租出去,每年就能拿几万,简直是天上掉馅饼了。

  可天上真的能掉馅饼吗?

  开发商租的是什么地?是咱们的承包地,是耕地。国家为了保护耕地,严守耕地红线,对于以租代征、破坏耕地的行为是严厉打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以租代征的行为是违法的。

  也正因其违法,使得农民的利益就更容易被侵害。

  既然以租代征是违法行为,那咱们当初约定的分红也就是无效的,违法的。就算开发商不给钱,咱们也没办法,打官司都没辙。

  想把地收回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有的拆迁方,跟咱们说是租地,但跟行政机关就说是征地,结果呢?租地就成了征地,地都不是咱们的了!咱们还怎么要回地?

  退一步说,就算把地要回来了,可开发商是把地用来搞建设的,对土地的肥力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咱们要想重新耕种,还得花钱花时间的恢复肥力,这钱开发商可不会给,只能咱们自己掏钱。

  到最后,预计的分红没到手,地也没了!就算把地拿回来了,咱们还得赔钱!

  不要觉得这是危言耸听,开发商只要以租代征了,就已经违法了,后面给咱们钱不给咱们钱,都一个样,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还凭什么再给咱们钱呢?咱们总不能相信开发商会有便宜不占当道德圣人吧?

  那咱们要是遇见这种事该怎么办呢?

  根据先有的规定,开发商以租代征是有处罚的,但咱们的利益却没人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咱们能怎么办?只能是不签字!签字就赔定了!

  要是有人逼着咱们签,咱们就去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赢了当然好,要是没赢,咱们就一定要把判决书或复议结果保存好,万一有一天,开发商因此被查处了,咱们就拿着判决书去要赔偿。当初不是咱们想租地,是你们判的让我租,那这损失肯定就不是咱们来承担了,该谁赔就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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