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怎么维权

2020/08/18 17:41:58 查看1243次 来源:张艳律师

  案例:张某成立了一家服饰公司,截止今年4月,其公司累计拖欠范某等60名工人工资30w,但张某都是以正在筹钱等理由搪塞,手机也一直关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了限期支付拖欠职工工资告知书,但张某一直不处理。最终,公安机关将张某抓捕归案。刑事拘留期间,张某的家人向工人们全额支付了工资,考虑到认罪表现,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轻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于罚金1万元.

  分析:近年来,部分地区用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现象比较多,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名工成了拒不支付工资的主要受害者。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主要表现包括:

  1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2,逃跑的,藏匿的

  3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4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较大是指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5000元至2万元以内,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律师建议:建议广大劳动者加强自己的维权意识,在劳动过程中要注意随时保存证据,理性解决问题,可以向劳动部门,公安机关进行投诉举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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