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能否按照遗产进行分割?

2020/08/27 15:38:47 查看5568次 来源: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律师

  案例展示

  赵某因工死亡后,赵某父母和赵某妻子儿子经人民法院调解,由赵某用人单位A公司一次性赔偿赵某父母、妻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0万元。A公司按照调解书约定支付赔偿款后,赵某父母与赵某妻儿就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得分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赵某父母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进行分割。

  法院意见

  法院认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赵某所在单位给予赵某近亲属的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产生于赵某死亡后,不属于其遗产,应是赵某近亲属的共有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各亲属与赵某之间的关系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以主要照顾和救济赵某生前需要抚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补偿赵某生前照顾赡养较多的亲属兼顾其他亲属为原则进行酌情分割,不能适用继承法关于平均分配的原则。基于上述原则,法院认为赵某儿子年龄较小需要较多的经济支出,赵某父母尚有其他子女予以照顾,最终酌定赵某儿子分得31%,赵某妻子以及赵某父母各分得23%。

  律师解答

  现在主流观点均认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属于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工亡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才产生的支付给死者近亲属的一次性赔偿,是基于职工的死亡导致其亲属丧失重要生活来源,生活水平下降的赔偿,也是对失去亲人的一种精神抚慰。

  现行法律中并未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如何分配进行规定。实践中,法院在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进行分割时,一般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但是并不会按照继承法的平均分配原则来分割。法院分配时会重点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生活的密切程度,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依赖程度,同时也会考虑其他因素,如在处理被继承人工亡事宜过程中处理程度,各个继承人的生活状况等等。可以看出法官在分配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时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是结果很难让所有继承人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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