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2 11:22:45 查看3689次 来源:韩翔律师
一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咨询律师是最为常见的方式。那么,面对刑事案件要怎么办?与民事案件不同,刑事案件是有几个阶段的存在。为了能帮助大家了解刑事律师,接下来就为大家推荐北京律师事务所靠谱的刑事律师团队。
一、推荐北京刑事律师团队能做什么?
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聘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了解案件的实情,申请取保侯审,代为申诉控告。
1、律师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
2、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是否构成犯罪或可能面临的后果;
3、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
4、还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是审查各种法律手续是否合法。
1、律师在这个阶段能接触到起诉意见书和鉴定材料,能清晰了解到犯罪的涉案金额、伤情等级等重要案件情况。
2、律师根据所掌握的案件情况及时向检查机关提出建议,如侦查机关上报的涉案罪名是否正确,侦查机关在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有无违法取证的行为,侦查机关并未注意到或者忽视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重大情节及证据等等。
3、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查阅或复制涉案的全部案卷材料等,并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
审判阶段
1、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了解并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
2、可以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3、律师将根据事实、证据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并请求法院充分考虑自己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二、怎么委托北京刑事律师团队?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
关于刑事辩护协议,依据我国《刑诉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该条第2项又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之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我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2条又明确规定:“律师受理刑事案件,应当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各个阶段分别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签定委托协议,但应分阶段签署授权。”
具体到委托协议上,该规范第13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签署该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刑事辩护委托协议属于标准格式文书,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印制,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共同填写。
该协议的制作要点主要是:
(1)委托人与受委托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姓名与名称。
(2)协议的具体内容,即: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委派哪位律师担任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多少该委托的生效期限如何确定对可能发生变更的情形双方采取的态度。
最后,由委托人签字,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盖章,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该协议应制作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三、北京刑事律师团队的诉讼流程
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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