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盾主任谈大学生起诉父母要求支付学费是否合法的问题

2020/09/15 09:40:52 查看1054次 来源:该用户已注销律师

  首先,听到这样的事件,我深深的感觉到,大学新生的普法工作很缺失。应该加强大学新生的普法工作。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青少年达到18岁时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既然已经成为了完全行为能力人,从法律上说父母就丧失了监护权,也就是说已经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的子女,父母没有承担学费、生活费的义务。

  本案实际上涉及的是婚姻法中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问题。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这里需要说明: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义务是无条件的,只要父母生养了子女,就必须尽抚养、教育的义务。当然,对拒不履行抚育子女责任的父母,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父母可能构成遗弃罪。

  但法律“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这里规定了父母抚育子女义务的终止时间,对正常成年子女抚育到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时间、对非正常健康状况的应终身抚育。另外,子女年满十六周岁,用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正常生活需要的,父母也可以不给抚育费。

  法律并没有规定父母必须为成年子女提供教育生活费用,因而子女通过诉讼要求父母支付教育生活费用的诉讼请求,显然是得不到法律保护。

  相反:已经年满18周岁,并且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的大学生,如果其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生重病,无经济来源,此大学生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是要支付给父母钱的。

  父母为子女支付大学学费当然是符合中国的传统道德观念的,但人们也要意识到已经年满18岁的子女在法律上一般是没有权利再向父母讨要抚养费的(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这些青少年必须培养独立、自强的意识,可以通过助学金、勤工俭学或申请助学贷款来完成学业,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接受高等教育,而不能将支付高昂学费的义务强加给父母。

  附:相关报道

  父亲生病母亲打工

  儿子的学费交不起

  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街道的小柱(化名)是南京某学院学生,暑假过后就要上大二了,今年暑假,小柱在和父母谈起学费时,他父亲郑重地对他说:“小柱,你看我病成这个样子,家里生活仅靠你妈打工维持,我每月要花几百元的治疗费,你在学校每个月要1000元生活费,我们坚持了一年,家里值钱东西都已经卖了,亲朋好友能借的都已经借遍了,现在实在无力供养你上大学了。要不你先找个勤工俭学的事做,自己赚钱交学费。”

  父亲的话并没有让小柱理解,反而让他感觉气愤,小柱对比自己身边的同学,恨自已生在这样的家庭,他越想越觉得委屈,凭什么别的同学父母给儿女交钱读书,自己的父母要求自己打工挣学费?法律上不是说要保障受教育权吗?于是,在父母无法给他继续交学费的情况下,小柱一气之下把自己的父母诉至连云区人民法院。在法庭上,他请求法庭判令父母继续支付自己今后三年的学习费用和生活费。

  结果

  在法院调解下,儿子撤回起诉

  那么,父母有没有义务在子女已经进入大学后,依旧提供学费与生活费呢?

  据连云区法院工作人员称,原告小柱刚开始情绪非常激动,认为作为父母就有义务负责孩子的学费以及生活费,至少也应该供自己到大学毕业。负责办案的法官指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经年满18周岁的就读大学的青少年子女,父母没有承担学费、生活费的义务。已读大学的小柱,明显属于此种情况。这与受教育权是否被侵犯是不矛盾的。因为子女既然已经达到18岁,而且到了大学深造的阶段,完全可以通过课余做家教、打临时工、获取学校奖学金、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养活自己,受教育的权利理应由自己来行使。

  连云区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小柱的父母确实生活困难,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此案以小柱撤回起诉而终结。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连云区法院己将小柱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该院干警不仅为小柱捐助了全部学费,而且还派专人给他家送去了2000元。

  “中国式”父母为孩子不顾一切

  看法一只要孩子有需要,就会尽力满足

  任女士的女儿刚上高一,她表示只要孩子有需要,她会尽全力去满足,“法律我懂,但是我觉得孩子处在人生的什么阶段就应该干什么事,学习的时候就不应该去打工,我女儿现在上高一,只要她有能力读书,读到博士我就供到博士,我不会让她过早接触社会。大学是孩子学会本领的关键时候,我不会让她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看法二法律虽然有规定,但做不到

  市民刘先生一对儿女已经毕业并工作,他觉得:“法律虽然规定了,但是作为我们中国父母却做不到,中国应该都会养到成家立业。我的孩子我都供他们读到不读为止。我认为为了孩子读书我可以砸锅卖铁坚持,实在困难我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孩子,如果孩子懂事,能够通过勤工俭学解决一部分也是挺好的。总之,只要有能力,我们肯定不会亏待自己的孩子。”

  可申请助学贷款,也可勤工俭学

  看法一父母不容易,要理解他们

  出身农村的小伟,靠着打零工的父母供自己和姐姐上了大学,大学四年小伟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毕业好几年后他才还清贷款,提起小柱的事情,小伟觉得换成自己肯定做不出,“父母供我们已经不容易,到头来这么做不仅显得自己不理解他们,更会让他们伤心,毕竟谁家的父母不想给孩子更好的条件?”

  大学毕业刚一年的姑娘小珍告诉记者,到了法定年龄父母不再有义务抚养孩子,在国外可能很正常,但是在国内她觉得这依然停留在法律层面,“如果我当年上大学,我父母不给我钱,我肯定也会怪他们,但是这个也要看能力,像小柱家的这种情况,父母确实拿不出也没有办法,作为成年人,自己可以想办法去帮助父母一起解决,但是父母如果有能力不给那就得另当别论了。”

  相关法律

  《民法通则》以及《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因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中国江苏网8月27日讯南京某学院大学生小柱今年19岁,是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街道人,暑假即将结束,而他的学费还没有着落。小柱的父母明确表示,他已经年满18周岁,父母不再为他提供学杂费用。万般无奈之下,小柱将父母告上法院。江南时报记者昨天从审理小柱案件的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获悉,因子女成年,父母不愿意负担学费被子女告上法庭的案件,去年以来,仅连云区法院就受理了8起。

  江南时报记者童金德通讯员朱先明

  事件原委

  为什么告父母?

  小柱:父母不给学费

  昨天,江南时报记者几经周折终于与小柱联系上。小柱向记者介绍,他是2012年考上南京某学院的,今年署假过后就要上二年级。今年署假回到家里时,和父母谈起学费的事,他父亲郑重地说,家里没有钱供养他读书,让他自己想办法解决。

  小柱告诉记者,当他听父亲说拒绝提供学费后,顿时觉得陷入深渊。他历数同学家一百个好,恨自已生在这样的家庭,他越想越觉得自已很委屈:法律上不是说要保障受教育权吗?

  小柱在父母无法给他继续交学费的情况下,把自己的父母诉至连云区人民法院,请求法庭判令父母支付自己今后3年的学习费用和生活费。

  为什么不付学费?

  父母:家里无力支付

  提到小柱因为学费把自己告上法庭的事情,小柱的父亲杨先生眼泪止不住流下来。他告诉江南时报记者,“我们做父母的不是不愿意支付儿子的学费,而是实在家里承受不起啊。”

  据了解,杨先生虽然不到50岁的年纪,但是由于疾病缠身,常年离不开“药罐子”。杨先生说,小柱的母亲在家附近的一家宾馆打工,每月工资仅有2000元左右。每月仅有的2000元收入中,光用在他身上的治疗费就要划去三分之一。

  杨先生介绍,儿子小柱在学校每个月生活费就要花去1000元,这样的状况坚持了一年,家里值钱东西都已经卖了,亲朋好友能借的都已经借遍了,家里实在无力供养儿子上大学了。一个疑问对于已上了大学的子女父母有支付学费义务吗?律师说:高中及以下学历子女才享有父母支付抚养费义务法官说:对于成年子女学费父母没义务承担连云法院办案张法官指岀,一个思考成年子女频“伸手”父母在教育方式上有责任在我国孩子认为“伸手”理所当然,“子女既然已经达到18岁,而且到了大学深造的阶段,完全可以通过课余做家教、打临时工、获取学校奖学金、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养活自己,大学生受教育的权利理应由自己来行使。”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教授王传宝认为,因家庭经济而面临窘境的小柱这样的大学生不在少数,可以说,出现小柱这类认为向父母“伸手”是理所当然的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在教育方式上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在国外成年孩子多边工作边读书

  “外国的小孩独立能力、自理能力都很强,与父母教育分不开,孩子从小就开始做兼职送报纸、餐厅服务员等等,成年后可以边工作边读书,拿奖学金或者直接参加工作。”王传宝指出,西方教育方式是,小学生阶段顺应孩子天性,观察、引导,不以竞争方式对待孩子,不轻易对孩子下断言,不放弃孩子,相信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中学时期则注重孩子的生活能力和创造性。

  最新进展

  经调解原告撤回起诉

  连云区法院受理后,法官调查后了解到,小柱的父母确实生活非常困难,每月收入微薄,难以支付原告上大学的费用。考虑到这件事情主要是小柱与他父母两代人之间缺乏足够的理解与沟通引起的,而撤诉能使两代人归于和解,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以小柱撤回起诉而终结此案。

  张法官昨天告诉江南时报记者,像小柱状告父母索要学费的这类案件并非鲜见,从2012年至今,连云受理此类案件就有8起。“考虑到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最大程度减少社会矛盾。我们对于此类案件,主要是以调解为主,子女一般都会撤销诉讼。”

  连云法院

  捐助小柱全部学费

  江南时报记者了解到,考虑到小柱家庭的实际困难情况,连云法院己将小柱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该院干警不仅为小柱捐助了全部学费,前天,还派专人给他家送去了2000元。

  昨天,即将启程去南京上学的小柱告诉江南时报记者,从新学期开始,他就会利用课余时间找一份工作,争取不再给父母增添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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