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3 09:35:18 查看1985741049次 来源:欧阳一鹏律师
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XXX
请求事项:
一、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X为本案被告或法院依职权追加被申请人XXX为本案被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诉被申请人XXX民间借贷纠纷,贵院已经受理。
原告起诉时不能掌握被告XXX婚姻登记信息。在取得《受理案件通知书》后,原告依法向登封市档案馆、登封市民政局调取被告刘进杰《婚姻登记申请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婚姻档案信息显示:XXX与XXX于1996年11月9日登记结婚,2012年3月5日协议离婚。
原被告借款发生在2011年7月8日,此时被申请人XXX与XXX仍然为夫妻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被申请人XXX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不申请追加将不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确保本案的顺利审理和执行,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提出追加被告申请。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17年 月 日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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