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子女是否可以主张索要抚养费?支付抚养费年限是多少?

2020/10/09 16:32:36 查看6170次 来源:姚平律师

  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在孩子不具备独自生活能力前,父母都需要给予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以及其他生活必要费用,那么,父母离婚后,子女是否可以主张索要抚养费?支付抚养费年限是多少?

  父母离婚后,子女是否可以主张索要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此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不论夫妻关系如何,都是要抚养子女的。

  很多人认为,既然双方未离婚,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抚养子女的,就视为是双方共同支付的抚养费。但是,这种逻辑是在双方夫妻关系正常维系的情形下,若一方已经失踪或者离开家庭,那事实上已经形成了财产独立,经济独立,生活独立,甚至是抚养独立,因此在这种事实特殊情形下是可以主张的。

  支付抚养费年限是多少?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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