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017/04/12 18:23:08 查看435次 来源:陈浮中律师

  无规矩何以成方圆,这个规矩是什么?对国家来说就是法律,对公司而言就是规章制度。所谓的规章制度就是根据一定的法律程序,由用人单位内部有权制定的机构就劳动管理、劳动合同的履行及劳动合同关系双方权利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制定的内部规范。

  (一)制定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责任

  《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之所以把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确定为用人单位的责任,是因为只有用人单位才能完成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并有能力保障其持久性和有效性。

  (二)规章制度制定必须合法

  首先,明确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享有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该解释规定了制定规章制度的三要素,即制定程序的民主化、内容的合法化、向劳动者公告。

  1、制定程序的民主化

  新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一条明确了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具体安排,职代会讨论是制定规章制度程序的第一步,经讨论的方案和意见,用人单位应当与工会和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后加以最后确定。

  2、内容的合法化

  规章制度除了设计上的科学性、操作性外,内容合法化是最重要的,即内容不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增加了许多强制性的规定。比如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法定化,该法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合同只有符合法定解除条款时才能解除。

  3、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这也是劳动者享用的知情权。如何公示和告知劳动者,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张榜公布或在用人单位的网站公告、印制劳动手册或将规章制度汇编向员工发放、组织员工学习培训,也可以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明示告知并将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并不是所有的规章制度都需要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主要集中在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上。

  因此,希望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谨慎为之。作为公司的律师,我们积极配合、认真审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公司在法律方面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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