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婚姻是必须离婚的
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毕竟婚姻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每次面对来咨询的当事人,都会先跟他们确认:你是不是非离婚不可了。因为其实离婚是个伤筋动骨的问题,你们要分割掉共同的家里所有的东西,财产、孩子、债务,每一样都能拉回拉扯很久。所以我一般都会劝我的当事人考虑清楚,能不离婚,就尽量不离;能协议离婚,就不要去尝试诉讼的繁琐。
但是,当碰到这些情形时,我可以负责任得告诉你,赶紧离,越早越好。
一、重婚
这个问题想必不需要婷律去过多的解释和阐述。但是,总有人把婚外同居与重婚混淆,他们最大的不同,就是有没有双重婚姻关系的存在。婚外同居只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在外同居,但是并没有与同居者办理结婚手续,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出轨”,而法律意义上的重婚,是有双重婚姻关系存在的,一个男性同时是两个女性的丈夫,这就是重婚。
遇到重婚的人,不要去纠结什么欺骗、背叛,火速离婚。要知道,重婚是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出轨
婷律这里说的出轨是《婚姻法》上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出轨的定义因人而异,有人觉得肉体出轨才叫出轨,但只要还要回家,就可以原谅;有人觉得精神出轨就不可饶恕。我们这里说的出轨,就以大部分人认为的最严重的情形来定,对方都已经在外面跟人同居不回家了,你还死守着不离婚,有什么意义呢?
三、家暴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以“家庭暴力”为关键词,在alpha案例库中检索2000年——2020年的案件,总共检索出390792条记录。这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段不足为外人道的辛酸故事,更何况,还有很多默默忍受,没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受害者。人民日报曾科普过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在中国2.7亿的家庭中,有30%的女性遭遇过家暴(不包括情侣间的暴力行为),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会选择报警。就像四川广元那个案子,妻子被丈夫家暴16年,才选择公开丈夫的暴行。
如果你正在经受家暴,无论对方是第几次对你动手,你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就近求助或者报警,然后,一定要毫不留恋得选择离婚。无论对方时候是跟你真诚道歉还是下跪认错,都不要一时心软原谅,因为有可能,你就陷入一个永久得泥潭了。
四、赌博吸毒等恶习
沉迷赌博,甚至有吸毒恶习的,不管这个小家庭之前有多么幸福殷实,都会最终被败落干净。如果对方有这些恶习,屡教不改,那么婷律建议你不要再跟他耗下去了,尽早离婚。
相信很多人都看出来了,我说的这些情形,就是婚姻法对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那你知不知道这里面某些情形除了可以跟对方离婚,还可以在分割财产时让对方少分一点,甚至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呢?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实施后,除了上述四种过错情形之外,又增加了“(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
所以,当出现这些情形时,不仅必须要跟对方离婚,也要记得索要离婚损害赔偿。家庭没了,爱情也没了,但是你得为自己留下生存的必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