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6 15:06:45 查看3111次 来源:刘琬琳婚姻律师
结婚虽意味着对性关系的允诺,但不能据此认为允诺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下均可发生性关系。虽是夫妻关系,但违背妇女意志,当众强奸妻子,行为违背了社会伦理纲常,超越了社会一般观念对夫妻勉强性行为的容忍限度,所以婚内强奸也是犯罪。
感情不和终恼羞成怒,刀砍两人
现年25岁的于某,家住三门峡,2005年曾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9年10月,他与小芳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经常争吵。一次争吵后,小芳离家出走,住到了其表姐家。后于某来到表姐家与妻子谈离婚,谈判不成终恼羞成怒,于某掏出仿真手枪进行威胁。有人前来解救,于某大发雷霆,从厨房掂来一把菜刀,疯狂向两人砍去。
当众强奸妻子
于某威逼二人进入主卧室,小与其表姐芳趁机反锁卧室门,于某从阳台爬窗户进入卧室内,又用菜刀将二人头部、手部多处砍伤。随后,于某当着妻子表姐的面,不顾小芳受伤流血,强行与小芳发生了性关系,当众强奸妻子手段极其恶劣。于某认为这种行为不属于犯罪。其实婚内强奸也是犯罪。
与民警对峙三小时
当天上午民警赶到现场,与于某展开对话,要求其放弃反抗,缴械投降。可是,于某坚持不开门,反将窗帘拉上,隔绝警方视线。与民警对峙三小时3个小时后,于某把“枪”和菜刀扔了出来,开门向警方投降。
最终,经法院审理,因犯强奸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于某被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赔偿小芳及小丽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2.5万元。
上述案例告诉我们婚内强奸也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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