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

2017/05/10 11:58:30 查看364次 来源:张丙德律师



  《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是民事权益。民事权益包括民事权利与民事利益。权利是指为了保护主体的某种利益而赋予的法律上的力,它是利益与法律之力的结合。如所有权、生命权、姓名权等。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和物权与人身权等。

  民事利益,是指虽然受法律保护但未被确定为权利的利益,包括人身法益与财产法益,如商业秘密、纯粹经济利益。界定民事利益受到债权责任法保护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民事利益是否被一些特别的保护性法规予以保护。

  第二、侵权人侵犯民事利益时的主观状态,如果侵权人主观的状态是故意的,那么被侵犯的民事利益通常可以通过侵权责任法予以保护。

  第三、行为人在实施侵害行为时,是否与受害人之间处于一种紧密关系,以至于行为人可以合理预见到他的行为将给受害人的利益带来损害或者受害人可以合理信赖行为人不会从事侵害行为,从而使得对行为人施加危险防免的义务具有合理性。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条规定的是被侵权的侵权请求权,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学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当在重点掌握四点:

  第一、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新生的权利,叫做次生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之前,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相对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发生了侵权行为,一方的行为造成了另一方的损害,才能被侵权人一方发生侵权损害赔请求权。偿请求权。这个请求权是新生的权利是原来所没有的请求权。

  第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发生根据是侵权行为而不是其他法律事实。其他法律事实也有可能发生请求权。但都不会发生侵权抓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有侵权行为才会发生侵权请求权。

  第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权利和利益的损害而发生的。这种损害既可以是人身损害事实,也可以是财产损害事实,还可以是精神痛苦或者精神利益的损害事实,也可以是财产损害事实,还可以是精神痛苦或者精神利益的损害事实。没有造成损害的行为,不产生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可能发生其他侵权请求权。

  第四、这种请求权的赔偿义务主体指向特定人,即侵权人。指向特定的赔偿范围,即在一般情况下,请求赔偿的范围只能是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失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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