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合同都有哪些?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2020/12/16 19:07:27 查看14488次 来源:李学英律师

  1、《民法典》中的合同都有哪些?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是否可以参照适用合同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契约”“协议”“协议书”等,在法律意义上,大部分都是合同。《民法典》合同编中规定了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

  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19种典型合同,以及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两种准合同。

  2、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不用文字。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被普遍采用,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不易取证,难以分清责任。所以,一般来讲,合同标的数额不大的和即时清结的合同可采用口头形式,除此之外的合同一般都不采用口头形式。除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外,还有视听资料、默示行为等订立合同的其他形式。

  本文来源: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典》合同编热点问题2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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