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不定时工时制员工进行有效的管理?

2020/12/27 15:50:39 查看51537次 来源:张立德律师

  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不定时工作制,是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等,针对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岗位而采用的一种特殊工时制度,且员工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定时工作制带有一些“以结果论成败、以业绩论英雄”的味道!

  与计时工时制员工的管理不同,基于不定时工作制的特点,很多企业对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管理问题,均感到比较头疼。

  首先,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法律关于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是,企业不能因此而忽视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休息休假,比如至少保证每周休息一日、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年休假等等。

  第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有无加班费?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基于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特点,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因此不存在平时加班费和公休日加班费一说;但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的有无加班费,各地存在区别,如北京规定是无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但上海则规定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支付加班费。

  第三,计时工时制下的考勤方式能否适用于不定时工时制?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亦得符合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如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的每天上下班时间是无法确定的,因此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下的考勤方式很难适用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考勤管理,否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无任何意义,也不符合不定时工作制的特点。换言之,企业如对某些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则不能再以标准工时的考勤管理制度要求员工打卡考勤,更不能以公司员工不记考勤而按违纪处理。

  第四,对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能否按旷工处理?

  针对不定时工作制员工,企业虽然不能按一般考勤方式对其进行管理,但不意味着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不能构成旷工。企业可以按规章制度或基于企业管理目的等而安排一些特殊出勤情形,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应当遵守和执行企业关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出勤的特殊规定。即公司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记录日常考勤,但是,亦可以规定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应当按公司安排进行出勤,不服从公司安排而无故缺勤者以旷工处理。

  5、如何对不定时工作制员工进行有效管理?

  虽然企业对不定时工作制不能按一般考勤制度进行管理,但是基于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特点,企业可采取相应的管理方式——如:业绩考核制度、例会制度、培训制度、销售人员的巡店制度、客户拜访制度等等。(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张立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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