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案例 | 大股东侵占公司财产怎么办?

2020/12/29 14:52:12 查看506238次 来源:孙敏王丽莎律师团队律师

  情况介绍

  老王和老张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两位股东,老王持有70%的股权,老张持有30%的股权。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两人在公司治理方面产生了分歧,存在诸多不和。

  近日,老王未与老张商议,便利用自己总经理的职务之便,直接使用公司资金购置了一台30万的车,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而且老王还从公司的账上私自转了50万给自己,老张质疑老王,老王称这是自己的业务提成,公司本来就应该给他,他只不过是提前支取罢了。老张说,业务提成按公司规定应当是等客户支付了全部尾款,扣除在公司预支的业务费用后,算清楚账才能提取。实际上老王的提成应得的数额大概只有20万左右,而且也远远没到提取的时间。老王一脸不高兴地说,我是公司大股东,怎么能要求我按照一般的业务员规定办事?老子想提就提!

  老张觉得老王太过分了,想了解在法律上,作为小股东有什么方式能够维权公司的合法权益?

  律师建议

  1、先与老王正面交涉,要求其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财产(车辆及现金),并且完善公司相应的财务制度,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的侵占事件;

  2、如果交涉不成功,老张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如果公司未设监事会,则为监事)向法院起诉。

  3、如果监事会(未设监事会的监事)收到老张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老张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简介:王丽莎律师,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曾任职省直部门,兼具政企工作经验,擅长民商事领域,现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法律顾问团成员,洪江市司法局普法讲师团成员,湖南交通频道常邀法律点评嘉宾,抖音普法达人。咨询微信:law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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