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怎么收集证据

2021/01/07 16:02:03 查看108次 来源:吕飞商事律师律师

离婚案件怎么收集证据

吕飞律师:在夫妻二人分居(决裂)之前收集证据。

最好在夫妻关系缓和期间完成证据收集。

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行驶证,

拍下(抄下)对方所用银行卡号,拍下(抄下)对方可能的不动产(照片)地址。

拍下(抄下)对方的股票账号,基金账号,外汇账号等投资账号。

自己带孩子的证据,比如,辅导班报名发票,打卡记录,打疫苗的签字底单等。

收集完律师要求相关证据以后,吕飞律师才建议自己的当事人分居。

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吕飞律师回答:大部分法院认为有效,离婚,房子给孩子,夫妻双方就不能反悔了,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案例,房子给了孩子以后,男方离婚后就反悔了,不配合孩子过户的要求,法院居然支持了男方要回房子的诉求,撤销了赠与,房子不用过户给孩子了。类似的案子不同判决也就罢了,同案不同判,搞得婚姻律师很乱。诉讼有风险,不是一句空话。


房屋现价格/房屋购买价格*夫妻还贷总额÷2    

夫妻离婚,得房一方给不得房一方的补偿金。

如果算按揭贷款利息的话,不得房一方很吃亏。

共同还贷÷2/房屋总价(含贷款利息)×房屋现值

共同还贷÷2+个人出资/房屋总价(含贷款利息)×房屋现值



离婚后财产纠纷产生的大原因,就是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

1、一方未履行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过户义务,另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履行。

2、一方未按约定支付财产对价补偿金,离婚经济补偿款,另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履行。

3、一方因承担对方债务进行追偿,夫妻双方被人告了,一方赔钱了,找另一方要钱。另一方不给,就到法院起诉了。

4、一方因房屋被出售、执行,无法过户,要求另一方赔偿房屋损失

5、另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等,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履行。

 

用婚姻登记处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去过户房产

与用离婚后双方私下签署的房产赠与协议去过户房产有什么区别。

吕飞律师回答:离婚协议与离婚后双方私下签署的赠与协议都是有效的协议,但最大的区别就是房屋过户的税费。

1、凭在婚姻登记处备案的离婚协议书过户房产,属于离婚共有财产分割,无须缴纳税费。

2、离婚后双方重新签约变更房产归属(法律性质属于赠与,当然也可以形成买卖),属于赠与要按赠与过户缴纳税费,属于买卖方式要按照买卖过户缴纳税费。

其中契税很高1%,2%, 3%-5%,买卖的话,个人所得税20%,税费很重。

以房屋购买时价格为1000万元,契税3%为例,分割时价格为1500万元为例,离婚后再次变更房屋归属,比离婚时直接分割,契税就多出45元,(离婚分割无契税,离婚后赠与,买卖,都要交契税),如果是在一线城市,房价高企,离婚后再协议变更房屋权属的税费成本更高。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当然有优惠税率,比如,1%,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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