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及拆迁补偿--十问

2021/01/15 14:13:58 查看3078次 来源:王向阳律师

  一、宅基地在法律上的含义是什么?

  宅基地一般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所有权。我国坚持房地一体主义。

  二、宅基地能否买卖?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间为了解决居住需求而有偿转让宅基地的行为,法律并未禁止。但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三、宅基地使用权能否买卖?

  宅基地上无房屋或房屋已经严重损害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宅地基使用权,禁止买卖。

  四、宅基地能否抵押?

  《民法典》第399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依法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宅基地上房屋,可以依法抵押。但是,宅基地使用权禁止抵押。

  五、宅基地买卖的条件?

  同村户籍、村委会同意、乡镇政府批准、受让人无宅基地、房地一体转让等。

  六、宅基地依法买卖如何变更登记?

  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农村居民因买卖、交换、继承、赠与房屋,以及因规划等原因调整宅基地,发生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必须在三十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

  七、城镇居民能否继承宅基地?

  城镇居民不能单独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可以通过继承农村房屋并因此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八、宅基地拆迁补偿归谁所有?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登记的所有人,不同于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有人,其仅为家庭成员代表,相关拆迁补偿权益一般归全体家庭成员。

  九、流转后的宅基地拆迁补偿归属?

  流转前符合法定条件,流转后依法进行审批核准,拆迁权益归《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项下的权利人。

  十、宅基地使用权有无年限?

  法律未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年限。

  本文原创,仅供学习交流。

  王律师简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北省仲裁协会会员、拥有企业法律顾问专业资质,保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北方(保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经济纠纷、建设工程、房产土地、知识产权。秉承敬业、专业、高效、诚信的服务理念,代理过诸多疑难复杂、有影响力的案件,竭力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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