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0 11:05:19 查看6611次 来源:江丽春律师
2021年1月18日上午十点,国家统计局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发布了2020年我国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摘抄一下: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以获得三项工亡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故每年随着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金额调整而调整。
据此,2021年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最新标准将调整为:43834元*20=876680元。
2021年标准相较于2020年847180元的标准,提高了29500元。
这个标准全国统一,而且不再区分工亡职工城镇农村户籍,统一适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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