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的婚房会被“分”吗?

2017/07/27 17:00:35 查看411次 来源:曹成律师



  父母给的婚房会被“分”吗?

  在目前房价已经堪比“天价”的时代,为了婚房,可以说双方父母真的是倾尽所有。因此,父母在为子女出资购房时一定要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表达自己的当时的真实想法,避免万一离婚时出现种种关于房产的麻烦状况。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父母出资的婚房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房屋的产权归属分几种情形,时间的节点就是子女的婚前还是婚后:

  1、婚前父母为子女全款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根据《婚姻法》规定,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父母出首付款为女子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由法院来判,人民法院可以判房子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未还的银行贷款也是他的个人债务。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房产归属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婚后由双方父母为子女购房的情况比较复杂。首先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的:双方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还贷的,按共同共有; 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按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各自的份额,通常会依据按份共有;与子女婚后共同财产共同构成首付款,那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共有。

  其次,如果是婚后父母双方出资,房子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的,即便是双方出资额不等,且没有约定按份共有的情况下,都视为共同共有。

  第三,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另一方父母负责装修款,还贷由出资方父母负责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如果出资方能证明出资及还贷的依据,另一方一般只能获得装修补偿而无法主张分割房产份额。

  第四、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子或女的配偶没有出钱,房屋产权登记在子或女的一人名下的情况,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或女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